關于收取大學生1#公寓樓所住學生二○○三學年住宿費的通知
來源: 發(fā)布日期:2004-05-28
根據(jù)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京發(fā)改[2004]796號文的批復。我校大學生1#公寓樓住宿費6人間按每生每年750元標準收取,3-4間按每生每年900元標準收取。由于“非典”的影響,該樓沒有按時竣工,因此學生在其它樓住了一段時間。經(jīng)研究決定實行分段計費,各類學生按不同情況分別為:
1. 從8#樓遷入大學生1#樓的本科生應收(650元÷12個月)× 3個月+(750元÷12個月)× 9個月=725元/生.年,按720元/生.年收取。
2. 從12#樓遷入大學生1#公寓的博士生應收(750元÷12個月)×3個月+(900元÷12個月)×9個月=862.50元/生.年,按860元/生.年收取。
3. 從大運村搬至雙安公寓、理工公寓、綜合服務樓又遷入大學生公寓1#樓的碩士生、博士生,按(900元÷12個月)×9個月=675/生.年收取。
4. 2002級春季博士生應補交半年大運村的住宿費用900元和遷入大學生1#公寓樓的住宿費860元,共計1760元。
5.未涉及到的學生按以上情況參考執(zhí)行,將另行個別通知。
請住在大學生1#公寓樓的同學于6月3日前將自己所應交的住宿費存入補助帳戶,已按原標準繳費的同學,請將應交余款存入補助帳戶,學校將在6月3日通過銀行代扣。沒有學生補助帳戶或者其他原因無法通過銀行代扣的同學,請于6月3日到主樓111房間繳費。
對未按時繳費的學生,不予以發(fā)放各類獎學金、副食補助,不能參加學校各類獎項的評選,并全校通報。
有關標準如有不清楚的,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地點:1#公寓樓西大廳)。
財務處、學生工作處、研究生院、總務處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