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無房職工供暖補貼暫行辦法
北京理工大學無房職工供暖補貼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適應國家和北京市的供熱體制改革,,解決我校無房職工的供暖補貼問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我校無房老職工和無房新職工,,統(tǒng)稱無房職工。
第三條 供暖補貼面積標準為教職工應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積標準,。教職工住房建筑面積標準參見《北京理工大學教職工住房補貼發(fā)放辦法》(校辦字[2006]98號),。
第四條 供暖補貼單價標準為北京市燃油,、燃氣供暖標準的一半,,即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第五條 已婚職工配偶單位對住房實行福利供暖或按供暖單價全額支付供暖費的,學校不再支付供暖補貼,。
第六條 無房職工在校內(nèi)租借住房或集體宿舍,,供暖補貼應扣除其租借住房或集體宿舍應繳納的供暖費。
第七條 凡符合供暖補?跫奈薹恐骯ぃ胩钚礎段薹恐骯す┡固昵氡懟罰⑻峁┡澠嫉ノ晃慈鈧Ц豆┡訓那┱輪っ鰲?
第八條 按照校,、學院(部,、處)兩級審核的原則,各單位每年11月底前匯總并初審本單位符合補貼條件的無房職工,,交由國有資產(chǎn)管理處審核并在校內(nèi)公示后,,由財務?Ψ⒎擰?
第九條 申請供暖補貼的職工應如實申報并提供相關材料,對于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申請供暖補貼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本人的供暖補貼資格,,已發(fā)放的供暖補貼要全額追回,情節(jié)嚴重的將給予相應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十條 本辦法將隨國家和北京市供暖政策的改革作相應調(diào)整,。
第十一條 在供暖補貼發(fā)放過程中如有爭議,待爭議解決后再行發(fā)放,。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由國有資產(chǎn)管理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