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數學和應用研究”等“十四五” 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的通知(第九批)
各有關學院及教師:
近日,,科技部下發(fā)《科技部關于發(fā)布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 “數學和應用研究”等“十四五” 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國科發(fā)資〔2021〕131號)(詳見: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510/4272.html),,發(fā)布了“數學和應用研究”,、“干細胞研究與器官修復”、“納米前沿”,、“生物大分子與微生物組”,、“物態(tài)調控”、“催化科學”,、“工程科學與綜合交叉”,、“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等“十四五” 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蒲性籂款^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現將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申請人要求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港澳申報人員應愛國愛港,、愛國愛澳,。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及港澳特別行政區(qū)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2.限項政策的共性要求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科技創(chuàng)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課題),,課題負責人可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科技創(chuàng)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科技創(chuàng)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退出項目研發(fā)團隊后,,在原項目執(zhí)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項目,。
項目任務書執(zhí)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zhí)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3.申報單位要求
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yè)等(以下簡稱內地單位),或由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xié)商確定的港澳科研單位(名單見附件1),。內地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fā)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guī)范。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參與單位以及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zhí)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4.項目編報要求
(1)請各有關學院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各專項詳細要求組織申報工作。專項具體指南內容,、指南編制專家名單和形式審查要求,,參見附件2,請老師認真查閱相關材料,。
(2)為整合校內資源,,請擬牽頭申報項目的老師填寫《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2021年度擬牽頭申報項目清單》(附件3)。對于同一技術方向,,按要求校內將組織形成團隊申報,。
二、項目管理改革舉措
1. 關于“揭榜掛帥”項目,。為切實提升科研投入績效,、強化重大創(chuàng)新成果的“實戰(zhàn)性”,“十四五”重點研發(fā)計劃聚焦國家戰(zhàn)略亟需,、應用導向鮮明,、最終用戶明確的攻關任務,設立“揭榜掛帥”項目,。突出最終用戶作用,,實施簽訂“軍令狀”“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對揭榜單位無注冊時間要求,,對揭榜團隊負責人無年齡,、學歷和職稱要求,鼓勵有信心,、有能力組織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的優(yōu)勢團隊積極申報,。明確榜單任務資助額度,簡化預算編制,經費管理探索實行“負面清單”,。
2. 關于青年科學家項目,。為給青年科研人員創(chuàng)造更多機會組織實施國家目標導向的重大研發(fā)任務,重點研發(fā)計劃在更大范圍內設立青年科學家項目,。根據領域和專項特點,,采取專設青年科學家項目或項目下專設青年科學家課題等多種方式。青年科學家項目不下設課題,,原則上不再組織預算評估,,鼓勵青年科學家大膽探索更具創(chuàng)新性和顛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徑,,更好服務于專項總體目標的實現,。
3. 關于部省聯動。部分專項任務將結合國家重大戰(zhàn)略部署和區(qū)域產業(yè)發(fā)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聯動方式實施,,由部門和地方共同凝煉需求、聯合投入,、協(xié)同管理,,地方出臺專門政策承接項目成果,在項目組織實施中一體化推動重大科技成果產出和落地轉化,。
三,、時間安排
1.請擬牽頭申報的老師填寫《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2021年度擬牽頭申報項目清單》后報送學院,由學院匯總后于2021年5月21日17:00前上報至基礎科學研究院(逸夫樓203室),。
2.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預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1年6月1日8:00至7月7日16:00,。各申請人請于2021年7月5日17:00前完成預申報書的網上填報。專業(yè)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xù)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確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提供的,,需出具說明材料掃描件,科研院將根據上級單位要求組織后續(xù)材料補交工作,。
四,、項目申報平臺
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公共服務平臺 http://service.most.gov.cn/
如項目申報人未在該平臺注冊,請及時聯系基礎科學研究院進行賬號注冊,。
五,、各重點專項的咨詢電話:
(1)“數學和應用研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60
(2)“干細胞研究與器官修復”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88225199,010-88225123
(3)“納米前沿”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84
(4)“生物大分子與微生物組”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344
(5)“物態(tài)調控”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60
(6)“催化科學”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776
(7)“工程科學與綜合交叉”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823
(8)“大科學裝置前沿研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776
六,、聯系人
姚 莉,、王朋輝 68918668,、68918655
附件:
1. 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xié)商確定的港澳科研單位名單
2. 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
3. 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2021年度擬牽頭申報項目清單
近期組織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2021年度項目申報通知匯總:
1.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科技冬奧”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的通知(第一批)
(http://drbrecher.com/tzgg17/kyxs/b2c785b3e2e840f3aa7beb4d27770729.htm)
2.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綠色宜居村鎮(zhèn)技術創(chuàng)新”重點專項定向項目的通知(第二批)
(http://drbrecher.com/tzgg17/kyxs/73f12f64da4a4fa7a4548f79687276cc.htm)
3.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引力波探測”等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的通知(第三批)
(http://drbrecher.com/tzgg17/kyxs/10c91b916c394de6aadb328ca0b6689b.htm)
4.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 “綜合交通運輸與智能交通” 重點專項2021年度定向項目的通知(第四批)
(http://drbrecher.com/tzgg17/kyxs/9ddd0121ab5f4febbdd6be1434bca17b.htm)
5.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制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等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的通知(第五批)
(http://drbrecher.com/tzgg17/kyxs/22b9699f3b124faa8b6bfb5a7503ffc1.htm)
6.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固廢資源化”等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的通知(第六批)
(http://drbrecher.com/tzgg17/kyxs/94b8263b9ee1480aaa5ad319a075e473.htm)
7.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變革性技術關鍵科學問題”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的通知(第七批)
(http://drbrecher.com/tzgg17/kyxs/880d87b204804d5b977805ac541a437b.htm)
7.關于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重大自然災害監(jiān)測預警與防范”(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專題任務)等重點專項2021年度項目的通知(第八批)
(http://drbrecher.com/tzgg17/kyxs/9189a3c8e98b4c8aa2271b3f4d15a635.htm)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