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學院及教師:
根據(jù)《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教社科[2006] 4號)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1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和資助額度
2011年度后期資助項目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三類:(1)重大項目是指對學術發(fā)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具有原創(chuàng)性的理論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標志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2)重點項目是指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2萬元,;(3)一般項目是指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9萬元。
二,、資助范圍和申報條件
1.后期資助項目的資助范圍:
?。?)對學術發(fā)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
?。?)具有原創(chuàng)性的理論研究,;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zhì)方式呈現(xiàn)的研究成果,。
2.后期資助項目的對象和條件:
(1)后期資助項目的資助對象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zhì)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zhì)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者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后期資助項目中的重大項目申請者須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重點項目申請者須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一般項目申請者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具有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者需同時具有博士學位),;
(3)申報項目必須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zhì))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報后期資助項目:
?。?)得到過任何單位或部門研究資助和出版資助的成果;
?。?)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請成果存在知識產(chǎn)權糾紛的,;
?。?)所報成果為近5年(2006年1月1日以后)答辯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已報或擬報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其他類別項目者。
三,、申報辦法和申報要求
1. 本次項目采取網(wǎng)上申報方式,。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ǎng)(www.sinoss.net)(以下簡稱社科網(wǎng))“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申報”系統(tǒng)(以下簡稱“申報系統(tǒng)”)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wǎng)絡平臺。網(wǎng)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tǒng)為準,。
2.《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項目申請書》)啟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申請者可登錄社科網(wǎng)下載《項目申請書》,,按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打印《項目申請書》,并于8月8日當天將紙質(zhì)《申請評審書》一式6份(含1份原件)及電子版,、所申報的課題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zhì)(指不能用紙質(zhì)呈現(xiàn)的)成果3套送至科研院基礎科研部(逸夫樓103室),。
3. 所有紙質(zhì)材料需使用A4紙雙面印制。
四,、出版要求
后期資助項目的最終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統(tǒng)一裝幀出版。對最終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單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過鑒定并經(jīng)社科司批準后,可由項目責任人自行聯(lián)系出版,,但須在顯著位置標注“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字樣,。
教育部社科司聯(lián)系人:段洪波;聯(lián)系電話:010-66096625,。
科研院聯(lián)系人:朱秉男,;聯(lián)系電話:68913590
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O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