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度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公派留學項目的通知
來源: 發(fā)布日期:2013-11-13
人函〔2013〕139號
各學院:
為進一步貫徹學校“強師興校戰(zhàn)略”,落實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會議的精神,努力提高教師國際化水平,增強教師隊伍的國際競爭力,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通知要求,現開展我校2014年度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公派留學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類別和申請條件
(一)選派類別
1.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5歲(以申請截止時間為準)。申請人應為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教授、博士生導師,除應符合訪問學者的申請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骨干;②兩院院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當年確定支持的創(chuàng)新團隊中的骨干或“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計劃”入選者及其他國家級人才計劃入選者;③教育部批準的國家重點學科學術帶頭人。
2.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12個月,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歲(以申請截止時間為準)。本科畢業(yè)后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碩士畢業(yè)后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yè)的申請人,沒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二)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yè)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學成后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的專業(yè)基礎和發(fā)展?jié)摿Γc海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機構有一定的合作交流基礎,應取得國外單位邀請信。
3.申請人應主持或參與教學科研項目、研究課題,出國研修計劃應緊密結合在研項目、課題及所在單位重點工作。
4.申請人外語水平需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規(guī)定的要求。外語水平未達標者,如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亦可申請本項目,但須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語水平的專門的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如WSK/TOEFL/IELTS考試有效成績單復印件等。此部分人員被錄取后,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 (WSK)”,獲得相關培訓結業(yè)證書或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后方可派出。
5.申請人應符合《201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及《北京理工大學教師學術出訪支持辦法(試行)》(北京理工大學令第68號)規(guī)定的其他申請條件。
(三)經費支持與派出要求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調整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標準的通知》(財教[2010]186號)精神,自2010年9月1日起,國家留學基金委大幅提高了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經費資助力度。
根據《北京理工大學教師學術出訪支持辦法(試行)》,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與海外高水平大學的學術交流與合作,鼓勵和支持教師赴外學術出訪,學校大幅提高了教師出訪期間的待遇。
推薦申請留學出國人員一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需在有效期內盡快按期出國,本項目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為一年(至2015年3月)。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按照文件規(guī)定,在有效期結束后2年內學校將不受理其提出的公派出國申請,并在后續(xù)年度的申報中核減所在學院的國家公派指標;在有效期結束后5年內留學基金委不受理其提出的公派出國申請。
二.優(yōu)先推薦人員
(一)兩院院士、長江學者、全國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入選者可直接申報,經留學基金委進行資格審核后免予專家評審,直接錄取。
(二)以下人員經學校資格審核后免予專家組評審,優(yōu)先推薦上報留學基金委:
1.(一)中所列留學基金委免予專家評審人員。
2.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入選者、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
3.學校引進人才、校杰出中青年教師發(fā)展支持計劃入選者、優(yōu)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持續(xù)支持(原擇優(yōu)二次支持)項目入選者。
4.教育部創(chuàng)新團隊、國防科技創(chuàng)新團隊和學校科技創(chuàng)新團隊中的骨干成員(骨干成員名單以創(chuàng)新團隊申報書中的“研究骨干”或“核心成員”為準,如有更新,需提供團隊帶頭人簽字的團隊骨干成員名單)。
5.已通過學校評審,以創(chuàng)新團隊團隊派出方式擬派出的人員。該批人員必須申報此項目。
6.留學單位為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根據上海交通大學最新發(fā)布的世界大學學術排名)。
7.在學院教學科研一線工作的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教師。
8. 承擔學校全英文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
三.報送時間及材料要求
(一)報送時間
請各學院于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前提交本學院的全額資助公派留學申報材料:
1.《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公派留學項目名單一覽表》(需對推薦教師進行綜合排序)。
2.《北京理工大學公開信息保密審查審批表》(需對學院推薦申報材料進行全面審查)。
3.推薦教師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單位意見推薦表》及以下附件材料:(1)身份證正反面在同一面的復印件;(2)職稱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3)國外單位邀請信復印件;(4)獲獎證書復印件(不超過5頁);(5)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6)外方合作者簡歷;(7)主要科研成果及學術論文(不超過3頁A4紙),上述材料均用A4紙打印或復印。
4.承擔學校全英文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需提供研究生院或教務處提供的任課證明材料。
(二)注意事項
1.上報材料如有涉密內容,請務必按有關規(guī)定作好保密處理。
2.申報紙件材料請按時交到人事處師資培養(yǎng)科(2號樓102室)。電子版“名單一覽表”和推薦教師的“申請表”請由人事干事統(tǒng)一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及“名單一覽表”按“2014全額資助-學院”格式命名,“申請表”按“2014全額資助-學院-姓名”格式命名。
3.由于國家留學基金委定于2014年1月5日-1月15日開通網上申請,請申請人務必保留填寫的表格電子版,并于網上申報系統(tǒng)開通后自行登錄按相關說明提交正式申請。
4.有關通知和文件可參看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csc.edu.cn或校園網通知公告欄。
四.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
根據留學基金委工作安排,我校2014年度“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報推薦工作預計于2014年7月-9月進行。有意向申請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教師原則上須先申請本次全額資助公派留學項目。
附件1.201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
2.2014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項目(含博士后)選派辦法
3.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
4.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
5.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公派留學項目名單一覽表
6.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
7.單位推薦意見表
8.北京理工大學公開信息保密審查審批表
人 事 處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