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8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項目的通知
為推動中日科技交流與合作,中國科技部國際合作司與日本科技振興機構(以下簡稱JST)近年來聯(lián)合實施了“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項目。現(xiàn)啟動2018年度項目申報工作,,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概要和邀請對象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項目屬于JST全額資助亞洲青少年短期訪問日本學校,、科研機構和企業(yè)的“櫻花科技計劃”,。該項目邀請包括高中生、大學生,、研究生,、博士后、教員等在內的人員訪日,,并與日本青少年以及各前沿領域科學家,、研究人員等全面開展科技交流。原則上,,受邀對象為首次赴日,、年齡在40歲以下(領隊可適當放寬)。
二,、項目組織形式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項目分為三類:
1. 科學技術交流活動(A類),,由日方接收單位安排中方人員赴日開展短期交流考察,在日行程原則為7天,,最長可延至10天,,日方合作單位為教育或科研實體(如學校、研究院所,、企業(yè)等)的團組人數(shù)不超過10人(不含領隊),日方合作單位為非教育或科研實體(如獨立行政法人,、地方公共團體,、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等)的團組人數(shù)不超過15人(不含領隊);
2. 共同研究活動(B類),,由日方接收單位安排中方研究人員赴日開展短期共同研究,,在日行程最長不超過3周,團組人數(shù)不超過10人(不含領隊),;
3. 科學技術研修活動(C類),,由日方接收單位安排中方人員赴日開展短期技能培訓,在日行程原則為7天,,最長可延至10天,,團組人數(shù)不超過15人(不含領隊)。
三,、申報時間
1. 2018年度中方項目申報分為四批次,,具體為 2018年1月29日至3月6日;4月27日至5月31日,;8月1日至8月31日,;10月9日至11月9日。請各申請單位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在中日技術合作平臺網(wǎng)申報(www.sino-jp.com),,申報系統(tǒng)在以上所示四批申報時間以外不予開放,。
2. 校內申報截止時間
第二批次:2018年5月15日
第三批次:2018年6月20日
第四批次:2018年10月15日
四,、申報方式
擬參與該交流項目的申請人應在提出申請之前確定好日方接收單位,且與日方接收單位就申報批次,、項目交流內容,、人數(shù)、時間等先行溝通,,達成一致后,,中日雙方基層申請單位各自向中日兩國主管部門申報,中方主管部門為科技部國際合作司中日技術合作事務中心,。請有意向參與該項目的申請人填寫項目申請表(見附件),,項目申請表由申請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連同與日方接收單位交流情況介紹,、赴日交流人員名單(包含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專業(yè),、學歷、年級及研究方向)電子版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 紙質版提交至國際交流合作處(2號辦公樓138室),。
五,、項目執(zhí)行
申報項目經(jīng)科技部與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共同審核后,由中日雙方管理部門分別向雙方申請單位通報各批次項目立項結果,,中方申請單位請關注中日技術合作平臺網(wǎng)通知通告欄,。如當批次未獲立項,可與日方繼續(xù)磋商本年度后續(xù)批次交流事項,。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再次申報時中方需在系統(tǒng)平臺提交推薦公函及申請表掃描件。項目立項后,,請中方申請單位嚴格按相關規(guī)定自行辦理出國手續(xù),,注意遵守國家外事紀律,項目執(zhí)行完畢后及時將總結報告上傳至中日技術合作平臺網(wǎng),,否則將被取消項目申請資格,。
科技部項目通知查詢網(wǎng)站:http://www.most.gov.cn/tztg/201801/t20180126_137882.htm
附件: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中方派遣單位申請表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聯(lián)系電話:68911152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