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導報】胡海巖:“論著署名:客觀,、貢獻、責任”
發(fā)布日期:2014-12-05 供稿:科技導報 編輯:新聞中心 王征 閱讀次數(shù):
【卷首語】胡海巖,,上海人,,中國科學院院士,發(fā)展中國家科學院院士?,F(xiàn)任北京理工大學校長,,兼任國際理論與應用力學聯(lián)盟理事、中國力學學會理事長,、中國航空學會副理事長,、中國宇航學會副理事長。主要從事航空航天領域的非線性動力學,、多柔體動力學,、結構振動控制研究,,同時開展高等教育和科技管理研究。
論著署名:客觀,、貢獻、責任
Authorship: Objectiveness, Contributions and Obligations
學術界普遍以論著及其影響力來評價學者,。因此,,論著署名成為與眾多學者職業(yè)發(fā)展直接相關的熱點問題,一些浮躁心態(tài)和違規(guī)行為也相伴而生,。
一方面,,有人憑借其權力或影響力在并無多少學術貢獻的論著上署名、或占據(jù)超出其貢獻的署名順序,。例如,,有些研究團隊負責人在團隊成員發(fā)表的所有論著上署名,人尚未到中年,,卻已論著等身,。又如,有些指導教師將研究生,、博士后作為廉價勞動力,,按照自己制定的“潛規(guī)則”將他們的研究成果據(jù)為己有,或在他們撰寫的論文上將自己署名為第一作者,。再如,,個別大學竟然明文規(guī)定,研究生發(fā)表論文時其導師應為第一作者,,把違背科學道德的“潛規(guī)則”變成“內部制度”,。
另一方面,有人將論著署名作為“人情社會”的重要禮物,,以此謀取“跨越式”發(fā)展,。例如,有些人出于晉升職稱,、獲得獎勵的需求,,在學術團隊內部或合作伙伴之間私下贈送論著署名權,調整論著署名順序,。又如,,有些團隊負責人對團隊成員之間的著作權進行“統(tǒng)籌規(guī)劃”,以確保這類“禮尚往來”取得“最佳成效”,。再如,,有些媒體誤導公眾,贊揚某學術前輩為了“提攜”后人,,放棄在具有主要學術貢獻的論文上署名,。
在我國學術界,,諸如此類的論著署名亂象比比皆是,對本該神圣和純潔的學術生態(tài)造成了嚴重的干擾和破壞,,導致眾多處于弱勢群體的青年學者,、研究生敢怒而不敢言。這極大地挫傷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泯滅了他們的學術創(chuàng)造性,。甚至使他們在學術生涯之初就無奈地接受這樣的“潛規(guī)則”,并將這類惡習繼續(xù)“傳承”下去,。
在20世紀之前,,科學家屬于自由職業(yè)者,大多獨自從事個人感興趣的研究,。因此,,他們既無多少論著署名的糾紛,更無根據(jù)其論著署名接受學術評價的壓力,。上世紀以來,,科學研究的團隊化特征日趨顯著,論著署名及其排序也日趨復雜,。與此同時,,政府和學術機構均建立了基于論著及其影響力的學術評價和獎勵機制,給學者們帶來了榮譽和動力,,也帶來了誘惑和壓力,。因此,如何在論著署名中體現(xiàn)著作權歸屬,、如實反映學者的貢獻,,成為一個非常復雜的學術管理問題。
在如何看待論著署名這個復雜問題上,,取得共識的思想基礎是回歸論著的本質,。我認為,論著既反映作者的學術貢獻,,又體現(xiàn)作者對人類文明,、科技發(fā)展和人文關懷的多重責任,更記錄下作者探求真理的真實歷程,,甚至記載下某些尚未發(fā)現(xiàn)的謬誤,。因此,是否在論著上署名應遵循三項原則:一是客觀反映研究過程,,二是具有學術貢獻,,三是能夠承擔責任。至于署名順序,,除了少部分學科以作者姓名字母排序之外,,多數(shù)學科是按照作者的學術貢獻大小排序,。在此基礎上,許多期刊采用通訊作者來體現(xiàn)研究項目負責人對論文負第一責任,,有的期刊則要求注明每位作者的學術貢獻,。
我們應該看到:論著署名不僅是學術規(guī)范問題,更是學術道德問題,。雖然近代以來人類學術活動的模式發(fā)生了重大變化,,但科學精神作為其基石絕對動搖不得,也改變不得,。學術論著猶如人類建造科學大廈的基石和磚瓦,每一篇論文,、每一部著作都決定著大廈是否堅實穩(wěn)固,,是否抵御風雨。論著署名規(guī)范與否,,是科學精神的重要體現(xiàn),,既容不得以“潛規(guī)則”為由侵權,也容不得無原則禮讓饋贈,。這是科學精神在系統(tǒng)末梢的靈敏反應,。能否敬畏和弘揚科學精神,決定著我國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前景,。
我們應該看到:規(guī)范論著署名是明晰知識產權歸屬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而知識產權保護是建設創(chuàng)新國家的制度保障?!吨腥A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自1990年頒布以來,,歷經三次修正,包含了對論著署名權責的詳盡表述,,署名權既不能侵犯,,也不能轉讓。但目前全社會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理解還遠遠不夠,,甚至漠視無形資產的正當權益,。在大學這樣的基層學術機構中,要用法制建設保障學術道德建設,,為學者的思想意識增加一道法律防線,,以抵御功利主義對科學精神的侵蝕。
我們應該看到:論著署名不規(guī)范只是表象,,其背后諸多深層次的成因更值得關注,。論著署名不規(guī)范折射出學術界浮躁之風彌漫、急功近利盛行,。多年來,,政府和學術界慣于依靠各種評優(yōu)來催生創(chuàng)新成果,,但成效并不理想。現(xiàn)在應該給學者們“松綁”,,使大家像學術前輩那樣潛心治學,。同時要抓緊改進和完善學術評價體系,規(guī)范論著署名,。開展這些工作迫切需要全社會的密切協(xié)同,,有關政府部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業(yè)學會、學術期刊,、出版商等負有重要責任,,而做好頂層設計至關重要。
(100081 北京理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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