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章程》獲教育部核準
發(fā)布日期:2014-11-23 供稿:學校辦公室 編輯:新聞中心 王征 閱讀次數:
2014年10月11日,教育部發(fā)布高等學校章程核準書第42號,,正式核準了《北京理工大學章程》,,標志著我校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我校章程的建設工作始于2005年3月。當時,,由原校長辦公室牽頭,,組織力量對國內公立大學起草和制定的章程情況進行了調研,,收集到幾十余所高校章程草案。同時,,對我校當時涉及學校管理體制,、管理模式、組織結構,、決策程序,、監(jiān)督程序等基本問題的單行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了梳理,并在此基礎上起草了章程草案,。2006年,、2007年,章程草案先后兩次提交黨委常委會研究,,常委會對內容,、編排、條款等問題提出了明確要求,。2008年6月,,結合學校對辦學理念、校訓,、大學精神等問題深度提煉和挖掘所取得的成果,,學校再次組織人員對章程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發(fā)布,,學校根據其內容對章程草案又進行了進一步修訂,并于當年3月提交七屆三次教代會審議,,廣泛征求了教職工的意見,。
2011年,教育部出臺《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第31號令),,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提出要高質量完成章程起草工作。學校專門成立了由校領導牽頭,,校長助理,,學校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等黨政主要部門負責人,,以及教育專家、法律專家,、教授代表參與的起草小組,,重新修訂章程,并分別于2012年3月和11月報送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2013年6月,,根據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反饋意見,,學校辦公室召集有關部門對章程草案進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2013年9月-10月,,學校辦公室通過電話,、走訪等形式對其他高校章程制定情況進行了調研,并結合校內有關部門的意見對原章程草案的體系,、結構和內容進行了補充和完善,。此后,學校辦公室先后牽頭召開了教師和學生代表,、學院主要領導,、部門正職、民主黨派人士代表等參加的4次座談會,,5易其稿,形成了章程的征求意見稿,。
2014年1月,在校領導班子寒假務虛會上,,全體校領導對章程草案進行專題討論提出了修改意見,。2014年2月,學校將章程草案提交學校七屆七次教代會討論,,并征集意見建議30余條。4月2日,、4月3日,,學校領導率學校章程起草工作組主要成員分別參加了教育部“985高校”大學章程工作會和工信部所屬高校大學章程工作會,認真學習了上級部門對學校章程制定的指導意見,。之后,,在學校領導的率領下,學校辦公室召集紀委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工會等有關部門和法學院,、教育學院等有關專家學者,,細化任務分工,對章程草案進行了十余次修訂,。4月份,,再次將章程草案提交教代會主席團討論。4月21日,,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了章程草案,。4月24日,學校黨委全會對章程草案進行了審定,。4月底,,學校將章程送審稿呈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6月底,學校根據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的意見對章程進行修改后呈報教育部,。10月11日,,教育部核準我校章程并正式公布。
《北京理工大學章程》包含序言,、總則,、舉辦者和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和校友,、治理結構、組織和機構,、資產和經費,、標識、附則等九個部分,。其中,,“序言”簡要介紹了學校歷史和校訓、校風,、學風,;“總則”含10條內容,闡明了學校特征與定位,,包括辦學地點,、機構性質、辦學方向,、辦學層次與規(guī)模,、教育形式等;“舉辦者和學校”包含5條內容,,闡明了舉辦者,、學校的權利和義務;“教職員工,、學生和校友”包含5條內容,,闡明了教職員工、學生的權利義務,,以及學校與校友的關系等,;“治理結構”包含8條內容,闡明了學校領導體制,,校黨委,、校長、學術委員會、教代會,、學代會,、研代會的職能,以及學院的內部管理體制,;“組織和機構”包含7條內容,,闡明了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類別、設置原則和主要職能,;“資產和經費”包含6條內容,,闡明了學校經費來源、財產屬性和使用管理制度,;“標識”包含3條內容,,闡明了校徽,、校標,、校旗、校慶日等標志物,;“附則”包含4條內容,,闡明了章程的制定、修訂規(guī)則,、程序和解釋權,。
章程承載大學精神、昭示大學使命,,是一所大學辦學思想,、辦學理念、辦學地位,、辦學模式的集中體現,是學校辦學行為的總規(guī)范,、總要求,、總遵循,如同國家憲法一樣是學校的“根本大法”,。經教育部核準后的大學章程,,已不簡單是學校內部的規(guī)章制度,而是國家核準的學校根本法律制度,。章程首先確定了學校設立,、運行、發(fā)展的合法性,,是學校依法自主辦學的基本依據,;二是章程從“法”的角度明確了大學內外的各種關系,對于規(guī)范學校辦學行為,、維護各方權益意義重大,;三章程是明確了大學的基本功能和社會作用,,為學校構建內部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開展辦學活動提供了根本遵循,。就當前而言,,章程的確立,是學校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重要體現,對于促進學校綜合改革,、科學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